为缓解区内学位紧缺的现状,福田区教育局申请将([梅林地区(修编)]法定图则38-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拟规划建设一所高中。该事项已经福田管理局2018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申请用地地处梅林东片区梅东三路与梅东四路交汇处东北侧,位于[梅林地区(修编)]法定图则38-07地块。38-07地块用地面积2898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梅林地区(修编)]法定图则38-07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规划调整后38-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配套设施为“高中(不小于30班)”,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图示。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上梅林梅华路124号梅林街道办一楼大厅
4、项目现场
地址:福田区梅林东片区梅东三路与与梅东四路交汇处东北侧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网站
http://www.yichangdianqi.com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福田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3139422
附件:梅林地区公示附图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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